好消息!
10月9日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
《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、
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有关规定的请示》
等多个重大事项
从年1月1日起,
东莞将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
特定门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。
增补10个特定门诊病种
提高15个特定门诊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
我们一起来了解吧~~~
将增补10个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按照国家、省有关文件要求,东莞市将增补重型地中海贫血、血友病、癫痫、艾滋病、肺结核、耐药性肺结核、肝肺心脏移植术后、强直性脊柱炎,克罗恩病,多发性硬化等10个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。
同时,结合病种治疗费用情况,参考周边城市情况,设定各病种年度限额标准分别从元到元不等。
15个特定门诊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将提高据了解,东莞将提高部分特定门诊单个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,和特定门诊多病种增加的年度限额标准。
结合近年参保人门诊费用情况,东莞将提高以下15个特定门诊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,限额提高元至元不等。
高危性心律失常、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慢性肾功能衰竭(尿毒症期)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恶性肿瘤(非放、化疗治疗)、慢性肾小球肾炎、冠心病(缺血性心肌病型)、冠心病(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型)、糖尿病、肝硬化(失代偿期)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、慢性病毒性肝炎(伴肝功能损害)、高血压2级及以上(伴有心、脑、肾、血管损害)、脑血管疾病(脑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血栓形成、脑栓塞)及脑内占位性病变后遗症期等15个特定门诊病种。
其中,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限额提高增幅最大,将由现行的年度限额标准元调整至元,增幅达75.0%。
此外,参保人同时患有两种以上(含两种)特定门诊疾病时,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以实际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,增加限额由1元/年提高至元/年。
为完善、统一特定门诊就医管理,持特定门诊卡就医的参保人原批复的待遇标准维持不变,也可申请取消特定门诊卡后重新核定待遇标准。
(来源:莞香花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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